陈贵:救民企“实十条”建议

2020-04-13

陈 贵

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院长

北京码头智库创始人

北京新闻文化研究所所长

          

1.失信特赦:已经列入黑名单中,确系无重大恶意失信企业法人,主动提交悔改承诺书,可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期限一或两年。

2.劳资协商:全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取消一或三年执行,以劳资双方协商一致有效。

3.普惠减免:减税降费覆盖所有民营中小企业,不分地区及行业和疫情因素影响程度,执行尺度标准一视同仁。

4.信贷联保:企业法人、全体股东及上下游产业链中两家最大合作企业法人签字担保,银行可无抵押低息(无息)一或三年期信用贷款。

5.物流减负:七座以上客货运输车辆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,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可以适当延长。七座或以下小客车全国高速公路收费减半。

6.销转便利:上年度无行政异议企业,企业进行同城跨区签转注册地址,不需要工商、税务及社保等机构再次审查等程序,在七日内办妥签转。企业在上一或三个年度年检无行政异议的,在七日内注销办妥。

7.发票自取:全面取消企业发票月(季、年)度张数(额度)限制审批,取消发票经营增项审批。

8.停止追缴:坚决杜绝有关选择性执法行为,对企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且没有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保情况,明确予以永久性不予补缴和处罚。

9.就业激励:依据企业工资、社保或个税记录,三年内,按照新增(大学生)就业人数给予就业政策性奖励,政府奖励资金每月在企业税收或社保费中给予返还。

10.联合执法:公、检、法机构除外,任何涉企实地监督检查行动,必须由同级三个不同相关部门联合持批文执法,两位以下执法人员不允许进入企业监督执法抽查检查。